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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不靠谱,期房成“欺房” |
| 专家提醒:条件允许尽量买现房 | |
- 2011年12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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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期房的购房者对房子的了解,大部分是建立在对开发商所提供的“美好愿景”的憧憬上,而现实却时常遭遇“事与愿违”。 参加论坛的市民郭鹏告诉记者,2008年,她看中了一套房,因为房子的地段不错,考虑到将来孩子入学的问题,她和男友全款买了位于胜利街文化路附近的东方明珠小区住房作为婚房。当时小区已经打好了地基,合同上写明2009年10月31日前交房。交了房款,两人开始日夜盼着交房,没想到这一等就没了消息。 在漫长的等待中,郭鹏和男友不得不在租的房子里结了婚,孩子也在此出生。而更让她郁闷的是,由于不能交房,房产证办不下来,自己的计生关系、孩子落户等一系列问题都随之而来。 而买了虞河路一处楼盘期房的韩开也很是郁闷。当初购房时,售楼员给自己做出包括房屋公摊面积、门窗、进口管道等诸多承诺,而现在还没交房,自己和同小区的业主已经发现许多承诺都打了折扣。 对此,论坛上各位房产专家建议,如果条件允许,最好买现房。弓剑说,俗话说的好,有钱好办事,开发商实力是保证项目正常建设最关键的保障因素之一。开发商资金充足,即使在一定阶段内销售出现问题,也可以保证材料的及时供给和施工的正常进行。但如果项目是靠“滚动开发的”,房子的销售情况要受市场供需状况及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旦房子卖的不好,资金跟不上,工程建设就要受到影响,房子盖不起来,就更卖不出去,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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