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1月04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枣庄1月3日讯(记者 徐萌 通讯员 沙戈 王成忠) 经过40余天的侦查,近日,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经侦大队,成功将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在乳山市一水库看护房内抓获归案。2012年1月2日,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孙某某批准逮捕。 据悉,2009年4月台儿庄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并将负案在逃的孙某某上网通缉后,由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居无定所,追捕难度极大。2011年“清网行动”开始后,台儿庄分局经侦大队加大力度挖掘信息、寻踪觅迹。 2011年9月16日,民警获取了正在原籍小学读书的孙某某11岁的重要关系人突然间转学的信息,追捕民警根据其学籍号掌握了其现已转入威海市某地就读的重要信息。追捕民警对获取的以上重要信息进行了综合分析,判断孙某某隐藏在威海某地的可能性大,于是民警及时赶赴威海市开展工作。 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锁定了孙某某经常出没的场所。2011年11月15日12时,追捕民警见时机成熟,迅速合围,在乳山市一水库堤坝的看护房,将正在围坐七、八人当中一起吃午饭的孙某某抓个正着,未等他人做出任何反应,冰冷的手铐已锁住了他的双手。 经查,2007年8月,枣庄市人孙某某在台儿庄古城结识了吉林省通化市人樊某和上海人谢某。三人合谋在香港注册了“某某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08年12月间,孙某某私刻该公司及法人代表樊某的印章,先后与受害人马某某、俞某某签订了事先伪造的“定向工程协议书”,诈骗二人钱财共计29.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