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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现817处不可移动文物 |
| 其中重要新发现文物点被公布为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 |
- 201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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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月3日讯(记者 李淼) 3日,记者从枣庄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枣庄市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喜获丰收,新发现文物数量居全省前十名。 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继续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通报了全省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总体工作情况和普查成果。 枣庄市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共调查64个乡镇街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446处,其中新发现817处,复查629处。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约占枣庄市普查总量的57%,新发现文物数量居全省前十名。文物普查工作结束后,为了更好地保护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市政府将重要的新发现文物点公布为枣庄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了看护员。目前枣庄市现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04处,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41处,市级257处,区(市)级1045处。 据悉,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7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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