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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通报2011年酒驾违法情况
710人因醉驾被刑事立案
  • 2012年01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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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吴金彪) 1月10日,济南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2011年酒驾查处情况。2011年济南交警共办理涉酒驾驶案件3051起,对醉酒驾驶刑事案件710起全部刑事立案。
  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介绍,2011年,济南交警部门共组织开展酒驾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55次,全年共办理涉酒驾驶案件3051起(其中酒后1727起,醉酒1324起),行政拘留494人,吊销驾驶证885个(因醉驾吊销710个,因逾期未接受处理吊销175起)。特别是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正式实施以来,共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710起(路面查获238起,醉驾事故472起)。对涉刑的710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刑事立案。
  今后交警将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零容忍”。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高发地段,在布警上更加科学、合理,形式上更加灵活、机动。整治中,采取异地交叉用警、多警种联动执法、巡逻与设卡相结合等形式,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施全方位、全时空查控,确保整治效果最大化。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民警充实酒驾整治机动队,人员由50名扩编为100名,并配齐、配强、配精执法装备。各大队也纷纷成立了执法小分队,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在时间和空间上不留死角。
  为确保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坚持“四个必查”。重点车辆必查。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酒后驾驶多为轿车驾驶人或私家车主,加大对五座以下轿车的检查力度,在城区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检查站点。重点时段必查。针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节假日期间、中午、晚上用餐后时间段,将这些时间段归纳为重点时段,有的放矢安排警力进行定向检查。重点路段必查。根据城区各大小酒店分布情况及周围交通状况,确定了重点巡查路段,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现酒后欲驾车人员,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消除在始发阶段。重点地区必查。在易出现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重点时段,加强对村、镇酒店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加大对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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