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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款喝茅台更像是“酒话”
  • 2012年0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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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苑广阔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1月16日《长江日报》)
  茅台酒在因为飙升的价格而荣升为奢侈品的同时,也几乎沦为“全民公敌”。虽然笔者也承认人大代表的建议值得肯定,但具体到禁止公款喝茅台这件事上,则更像是用“酒话”论酒事,有头疼医头、脚痛医脚之嫌。
  原因很简单,即使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了公务消费不准喝茅台,那有人改喝五粮液怎么办?不要忘记了,市场上的高档白酒,除了茅台还有很多,茅台只是一个典型代表而已。而且,即使政府出台文件规定,把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全部给“戒了”,但是市场上再推出更加名贵、价格更高的白酒品牌,又该怎么办?难道出现一种禁止一种,那样岂不成了没完没了的猫鼠游戏?
  公款消费“戒不戒”茅台酒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规范公款消费和公务支出,如何实现政府财政预决算的科学管理。换言之,应该对政府机关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进行严格细致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超标超额消费进行严厉的问责和追究。具体说来,应该包括从每年的财政预决算入手,管好政府手里的每一分钱,让每一分钱都用到该用的地方去。
  如果把规定具体到不能喝哪种酒、不能抽哪种烟,看上去好像很细化,但由于不是从全局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和关键,最终必然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上级监管部门疲于应付,效果还让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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