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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保险金者可续享职工医保
2011年7至12月个人账户部分本月补发
  • 2012年01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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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 段承忠) 18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可在领取失业金的当月继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今年1月份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卡里将每月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同时,济南市社保局将在本月根据失业金领取时间发放2011年7-12月(补发)和2012年1月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    
  部分领取失业金以前没有医保卡的失业人员,医保卡已经制作完毕,请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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