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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旧债,菏泽一男子骗贷30万
贷款到期后,拒还“新账”,诈骗一事露出端倪,男子被抓
  •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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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20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陈素华 朱娟娜) 做生意总赔钱,男子债台高筑。为了筹钱还债,他想出歪招:从金融机构骗取贷款,还旧债。之后该男子却对“新账”置之不理,迟迟不还贷款。近日,犯罪嫌疑人李华(化名)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执行逮捕。
  家住牡丹区的李华是个生意人,自己做点小买卖,但由于经营不善,欠了不少外债。为了还债,李华想出了一个主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但想到以他的实际情况,金融机构很难批准他的申请,即使批准了数额也不会多。于是,2010年9月,李华便找人伪造了一份个体户营业执照和货运协议,并以货运需要交纳运输合同保证金为理由,向牡丹区一家金融机构申请了贷款。随后,该金融机构向其发放了30万元的贷款。
  拿到贷款的李华立即将这笔钱用于偿还他的旧债,但之后却并没有把这笔“新账”放在心上。
  2011年9月,30万元的贷款到期,该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开始催李华还贷。最初,李华还在电话里给工作人员解释,但后来便不再接电话,而且人也没了踪影。
  贷款逾期三个月后,该金融机构确定李华拒绝偿还贷款后,向牡丹区经侦大队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牡丹经侦部门经过充分调查取证,证实李华在办理贷款时提供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和货运协议系伪造,目的是为了骗取金融机构信任取得贷款,其行为已涉嫌骗取贷款诈骗。后经牡丹区经侦大队民警细致侦查,终于将躲藏在菏泽市郊区的李华抓获。
  目前李华已被执行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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