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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货两用车 变身“不定时炸弹” |
| 成武一市民驾驶未有任何安全装备的车辆走村串巷卖液化气 | |
-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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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成武2月20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邱现军) 随着使用液化气的居民越来越多,流动液化气销售车辆也开始出现,但这种销售车辆虽方便了消费者,却时刻存在着安全隐患。17日,成武县工商局汶上集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无照经营液化气案,并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7日,成武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成武县汶上集镇苏张庄村后街有人正在销售液化气,对周边的居民安全构成安全威胁,要求工商人员迅速查处。 接到举报后,汶上集工商所迅速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点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小型客货两用车上装有三大罐液化气和一台计量器具,当事人殷某正在为一客户往液化气罐中灌输液化气,周边还有几位村民围观。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殷某声称城市规划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放在家中未带出,执法人员经过进一步调查询问,殷某最终不得不承认他并没有办理任何许可手续,并擅自从成武县县城内某液化气站购进液化气三大罐,约300公斤,在汶上集镇周边村庄走村串巷进行销售。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讲解,殷某明白了易燃易爆危险品,因存在不安全因素,不能随便销售,需办理严格的合法手续,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随后,执法人员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驶离居民区集中地带,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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