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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违反交通法规也要罚 |
| 菏泽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并重 | |
-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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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2月21日讯(记者 邢孟 崔如坤) “对于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而不服从管理的,也将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菏泽市公安局开展为期百天的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攻坚战,管理对象由“侧重机动车”向“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并重”转变。 据悉,本次攻坚战的日期为2月16日至5月25日,交警、刑警、治安民警等多警联动,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其中将重点治理市区人民路、中华路、长江路、牡丹路路段,针对机动车无牌无证、故意遮挡车牌、随意调头、乱停乱放、摩托车不走专用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菏泽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唐家春介绍,本次整治将改变以往“固定岗”的管理模式,而转向“固定岗”和“巡逻岗”相结合,由“动态管理”向“动、静”结合转变,管理对象由“侧重机动车”向“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并重”转变。 整治行动将专门抽调40名精干力量,分成若干整治小组,定人、定岗、定目标、定惩罚,重点对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乱行乱穿、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罚,“对于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而不服从管理的,也将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唐家春说。 本次整治活动在加强白天日常治理的同时,还将开展夜间突击行动,重点加强饭店、餐馆、KTV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管理,重点突出酒后驾车易发的20时至22时,醉酒驾车易发的23时至次日凌晨1时时段的巡查管控,严厉打击无证、涉酒、涉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法规链接 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通行的;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进入高速公路的以及有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行人,将被处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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