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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没要回汽车租赁公司关门
律师建议查找车主能挽回部分损失
  •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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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21日讯(记者 陈新) 市民刘女士到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两辆车,退还车辆时,租赁公司以各种理由拒退2000元押金。现在公司已经关门,押金眼看打了水漂。
  刘女士说,2010年11月份,为举行婚礼,她和丈夫在光彩大市场的泰安汇锦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两辆奇瑞QQ轿车,租金是60元一天,押金2000元。当时只签了一份合同,合同留在汽车租赁公司,她们仅拿到两张交款单据。
  婚礼结束,夫妻俩当天就把车辆送回了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工作人员称,要先查询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半月后才能把2000元押金退给刘女士。半月后,刘女士多次打电话索要押金,租赁公司姓韩的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脱。春节后,再给租赁公司打电话时发现,好几部电话都打不通了。夫妻俩到光彩大市场,发现该公司已经关门,门上张贴着“房屋出租”的告示。
  21日,记者拨打刘女士提供的租赁公司电话,结果无法接通。网上还保留着这家公司的信息,但提供的电话也无法接通。
  泰安泰山岱岳法律事务所王梅主任介绍,归还汽车后,租赁公司还说半个月后退押金,是不合理的。市民租赁汽车时,应该选择正规公司。“不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里的一些汽车不是专门用于租赁,而是私家车。”王梅建议刘女士在找不到租赁公司老板情况下,可以查一下两辆车的车主,车主应负连带责任,刘女士可以起诉车主,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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