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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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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快速进入汽车社会,可文明行车意识的普及却远落后于汽车消费的普及。”对于不少车辆与消防车抢道争行、乱停车的情况,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表示。 根据道路交通法和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这是一个基本常识。然而现实中,这样的基本常识和法律规定,却没有得到有效的践行和落实。 济南公安消防泉城广场中队就位于市区繁华路段,有着八年消防车驾驶经验的丁辉也说,如果火灾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消防车遭遇堵车的情况非常普遍。 王忠武说,我们快速进入汽车社会,汽车占用的公共资源大增(占用路面、停车场等),驾车者的一举一动都可能给周围环境带来不小的影响。 这就需要驾车者有必要的道德素质,也就是文明行车意识。当然,除了文明行车意识的欠缺外,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不让行消防车有可能是对于特权意识厌恶的株连,虽然消防车不属特权车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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