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郭文婧
湖南湘潭市政府先是在报纸和官网上同时公布了市直508位领导干部的联系方式,才不过半天,当地一些网站上又迅速删除了有关信息。搜索的结果,要么是“您要查找的资源可能已被删除”,要么是“无法找到该页”(3月1日《法制日报》)。 对此,网上议论的倾向性非常明显,几乎是一边倒的批评之声。甚至有人说,“公布领导干部电话是打造现代阳光政府的题中之义,要公开就应该彻底、全面,让更多的人真正感到政府部门应有的诚意和善意,断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作秀。”领导干部愿意公开自己的电话我非常支持,但把公开领导干部电话上升到打造现代阳光政府的高度,甚至是画等号,我是完全反对的。 无论级别高低,领导干部首先是人,具有普通人应该有的权利。公布领导干部个人电话,本身就有一系列的前提没有解决:领导干部的个人电话属不属于个人财产?个人电话号码属不属于隐私?强求领导干部用个人财产处理公务是不是侵权?产生的耗损、话费该由谁埋单?如果下班深夜还有来电,领导干部的休息权如何保障? 如今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处理问题必须讲程序、讲制度。如果领导接到电话后,马上在电话中决策拍板,有可能违反程序和纪律;如果领导干部不表态,打电话的群众就可能认为领导干部不负责。倾听民声,需要的是制度化规范化渠道的正常表达,而不应该是领导干部与打电话群众的私人对话。要解决问题,需要的是各个公共职能部门的依法、负责、廉洁、高效,需要的是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力平衡,而不是依赖于领导干部亲自发现问题、独自解决问题。 虽然公布领导干部个人电话的出发点是好的,也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我们必须承认,这并不是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难题的根本办法。我想,一方面抓好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真正重视现有信访平台、领导信箱平台、热线电话平台、网络投诉平台、大众传媒平台、领导接访平台等传达的每一个声音,民意表达的渠道就足够了;另一方面,公务员队伍各司其职,领导管理好队伍,把握好宏观决策,想办法调动基层具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并完善责任及效能监督考核追究体制机制,真正为民维权,政府的威信、公信自然就有了,干群关系自然就近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