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老人骑车被撞,十七岁少年撞车住院 |
| 半小时俩事故“电动车”很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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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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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警协调处理电动车事故。 本报记者 曹剑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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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3月7日讯(记者 曹剑) 74岁老人骑电动车出门,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17岁少年骑电动车,撞上转弯的汽车住进医院。7日上午,记者随交警巡逻,遇到两起电动车事故。 7日上午10点左右,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接到报警,称北黄立交桥附近一辆摩托车撞倒骑电动三轮车的老人。交警去现场发现,北黄立交桥西200多米公路北侧,一位老年男子坐在路边,一辆电动三轮车横放在旁边。不远处停着一辆没挂牌的摩托车,路面上有十多米长的刹车痕。 摩托车驾驶员张先生说,他沿公路由东向西行驶,看见老人准备过马路就往路边靠,“没想到老人又突然调头拐了回来,我来不及刹车就撞上了。”张先生说。74岁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过马路时看到摩托车速度太快,感觉躲不过才准备调头避让,没想被碰个正着。王先生说,他右腿粉碎性骨折刚做完手术,电动车又被撞坏,“如果不赔偿1000块钱,就得带我去医院检查。”最终在交警协调下,张先生赔偿1000元。 交警处理完事故上车后,马上又有群众报警,说一辆老年代步车撞伤一名骑电动车的少年。记者和交警来到光彩大市场南门,一辆红色的老年代步车斜停在路口,车右前方被刮掉漆,车灯破损,前方不远处还停着一辆电动车。一位目击者说,骑电瓶车的少年已经送往医院。被撞少年的叔叔说,17岁的侄子撞了老年代步车后,车上下来四个人要200块钱修车费,“孩子一害怕就给我打了电话”。老年代步车的驾驶员说,他当时由南往东转弯,少年骑着电瓶车由南往北撞到了车头上。 交警现场勘察后认为,转弯车辆应该避让直行车辆,老年代步车负主要责任。在交警协调下,老年代步车驾驶员同意承担责任。短短半小时,就接连发生两起电动车事故,交警提醒骑电动车的市民注意安全,最好低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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