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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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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3月8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王晓艳) “到澡堂泡澡,出来鞋竟然不见了,只好等家人送鞋来。”近日,荣成市民张女士到市区的一家洗浴中心洗浴,结果却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 据张女士介绍,她和丈夫近日一起到荣成市区的一家洗浴中心泡澡。在一楼大厅办好洗浴手续后,按照洗浴中心的要求,二人将鞋交由服务人员寄存保管。 张女士洗完澡后到一楼大厅去取鞋,结果发现服务员取出来的鞋根本不是自己的。张女士随即要求通过洗浴中心的监控录像,查看到底是谁穿走了自己的鞋。由于监控并不清晰,最后也没能查出结果。 见实在找不到张女士的鞋子,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便提出让张先穿着别人撂下的鞋,等找到她的鞋后,再过来换鞋。“不是自己的鞋怎么能乱穿呢,万一有传染病怎么办?”张女士拒绝了工作人员的要求,只得让丈夫回家为自己取鞋,并要求洗浴中心对自己丢失的鞋子做出赔偿。 张女士称,她的鞋是春节前花800元钱购买的,穿了没有几天,要求洗浴中心按照原价进行赔偿。但由于是张女士无法提供购物凭证等有效证据,证明她到底花了多少钱买的鞋,洗浴中心没有认同张女士的索赔额度。双方就赔偿额度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张女士最后将此事投诉到荣成市消协。 消协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就张女士投诉反映的情况向洗浴中心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证实张女士投诉反映情况属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协的工作人员认为洗浴中心对张女士寄存的物品负保管义务。 经调解,洗浴中心一次性赔偿张女士经济损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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