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教育局、公安局首开猛药治顽疾 |
| 学生违章纳入班级评比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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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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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3月12日讯(记者 李德领 张歆然) 针对本报报道的校门交通病,结合座谈情况,菏泽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奋战一百天、打好主动仗”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攻坚战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 《通知》强调,学校校长是本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各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员,负责制订本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交通安全制度措施。各区县交警大队要为各中学、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指派交通安全辅导员,定期为中小学讲授交通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 菏泽市公安局印制《菏泽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通知》和《严管交通违法倡导文明出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各学校要将《通知》和《一封信》传达给每一位在校学生,经家长签字后交县区交警备案,将学生的遵守交规情况直接与评先树优挂钩。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计划,并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中。要针对性地开展听辅导报告、队会、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板报、征文、少年交通岗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要对违章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违章记录纳入班级评比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自行车的行车和停车秩序,防止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各区县要将学校交通安全的规章和责任制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学生发生事故等情况列入教育督导内容。 各区县交警大队在中小学门前、周边地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制定对学校周围乱停车、乱摆摊设点等违章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维护好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在部分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口设立“护学岗”,指派执勤民警在上学、放学高峰时间护送小学生过马路,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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