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2008年12月7日,东昌府区沙镇,老陈在安装铁塔三管架。铁管接头螺丝断了,老陈从12米的高空摔下来,身体多处骨折,经抢救,命保住了,但落下个8级伤残。 老陈托人给老王说:给你干的活,治病花这么些钱,该你拿啊。老王拿了13800元医疗费:就这些,再要,没有! 不给钱,告你!老陈把老王告上法院,2009年7月,法院判老王共赔偿老陈95040.12元,扣除已付的,剩余的81240.12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判是判了,老王就是不给。老陈申请法院执行。 老王想,咋办啊?跑吧。带上媳妇孩子,外出打工,去哪里老王谁也不告诉。 法院查老王存款,没有。问村民,没人知道。贴悬赏公告,没进展。 拖了快三年了,还是找不着老王。 2012年2月19日,老陈的媳妇突然来到沙镇法庭,大喘着气说了个“可靠”消息:她发现了老王在聊城临时租的房子,为了躲债,老王在聊城给别人做广告牌。沙镇法庭决定全庭出动。 2月20日,上午8点半,老王准备出去安装广告牌,被沙镇法庭人员带走。谈了半天,老王说自己“没这么多钱”,同意先给老陈10000元,剩余的70000多元,分期还款。下午,老陈拿到10000元。 点评:早知躲不过,何必要躲?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不给钱,告你!老陈把老王告上法院,2009年7月,法院判老王共赔偿老陈95040.12元,扣除已付的,剩余的81240.12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判是判了,老王就是不给。老陈申请法院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