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四任香港特首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 |
| 2017年香港可以普选特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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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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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可以实行普选。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香港选举委员会是负责选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组织,在四大界别、38个界别分组中经选举、提名或自然当选产生。在今年的选举中,负责选出行政长官的选委数量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1200名选委来自工商、教育、劳工、体育、演艺等界别。包括长实集团主席李嘉诚在内的四大地产商,体育界黄金宝,演艺界的周星驰、谭咏麟,都拥有投票权。 究竟谁可以当选成为下一届行政长官,首先要经过首轮投票,这次选举是一人一票不记名投票,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其中一人必须要取得超过600名委员的有效选票,才可以当选。如果在首轮投票中,没有候选人取得超过半数有效票,得票最低的候选人会被淘汰,取得最高票数的两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再决高下。 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特首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综合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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