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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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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将槐荫区政府的意见向金志公司负责人陈钢做了反馈,他认为,股权之争是个别股东之间的意见纠纷,不应该是影响公司开发建设的一项因素。 陈钢介绍说,山东省工商局要求公司在工商局注册的股东全体签字盖章后方可年审,公司三大股东之一山东省第三产业促进会不同意盖章年审,所以至今没有年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开发资质重新取得,要求营业执照必须年审,并提供开发四证的原件。 “由于公司原高管于2010年3月17日以个人名义在社会借款600万元,并伪造公司公章、法人签字将四证抵押给山东一担保公司,由于借款到期未能偿还,该担保公司拒绝将其归还公司。” 此外,陈钢告诉记者,公司的四证并未过期,可继续使用。至于资金,金志前期已与某公司达成垫付建设资金协议,后期具备预售条件后,预售资金由建委监管,支付工程款,保证整个工程的完工。 “为使后续工程的开发建设公开透明,我公司成立了购房者接待办公室,专人负责与购房者交流。同时,我们计划成立由购房者代表共同参与的“槐苑欣城”项目建设管委会,采取定期例会制度和现场检查等制度和措施,及时、主动地与购房者沟通、交流施工进度及建设情况,使购房者及时掌握、了解项目建设信息,消除各种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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