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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市上公然售卖野生青蛙 |
| 林业部门:将展开巡查,严查贩卖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 |
- 2012年04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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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市上售卖野生青蛙。本报记者 林丹丹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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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4月4日讯(记者 林丹丹) 近日,市民姜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高区毕家疃集市上有人售卖野生青蛙。姜先生询问:“野生青蛙能贩卖吗?” 4日,在高区毕家疃大集上,有人公然叫卖青蛙肉。记者随后赶到现场,在集市上一个角落里,一位中年女子的摊位前摆放了一个直径约30公分的粉色盆子,仔细一看,里面盛了满满一盆剖好的整只青蛙,约有200多只。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摊主说这是野生青蛙,每斤15元钱,口感和养殖的不一样,很鲜美。随后她拿起其中一只剖好的青蛙,让记者闻闻,“一闻就能闻出来是新鲜的青蛙,绝对不是冰冻的。”摊主说,这些野生青蛙是从烟台进购的。 “野生动物是不能随便吃的,这不是犯法了吗?”姜先生说,“杀了这么多青蛙,真够狠心的。” 威海市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王先生介绍说,野生动物是不允许捕捞和买卖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驯养许可证,经营者需要持有野生动物经营证,没有任何证件驯养和贩卖都是非法的,相关部门有权没收野生动物。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处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对于集市上公然售卖野生青蛙是违法的,林业部门将展开巡查,严查贩卖、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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