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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卖五盒“新康泰克”将挨罚
烟台“限购”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严重违规药店将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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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6日讯 (通讯员 李德胜 记者 孔雨童) 针对省内多地出现的套购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的现象,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下发紧急通知,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对于此类产品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药品生产企业销售此类产品时需建立客户档案;批发企业要索要销售票据,严禁现金交易。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近期我省多地出现套购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的现象,有的地市公安机关已破获利用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制造冰毒案件,烟台市也有部分企业反映不少外地人大量购买“新康泰克”等感冒药品。为此,市药监局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购销行为监管的紧急通知》,严防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通知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时要查询并严格核实客户资质真实性,建立客户档案,留存证明材料。药品批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规定开具、索要销售票据,严禁现金交易。 
  同时,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时,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就”新康泰克”而言即不能超过五盒。如发现一人多次购买或者组织多人轮番购买,药店要高度警惕,严防套购。市药监局药品市场科副科长徐远志介绍说,违反限购规定的药店最严重将面临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触犯法律的还将移交公安机关。 
  此外,各药监部门要重点检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销售、采购和验收入库工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购买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人员的资质审核及证明材料留存、销售票据管理是否规范,药品销售流向、结算资金流向是否真实,药品进货验收是否符合规定等。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销售存在可疑问题的,应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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