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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一个也没有小区里悄悄盖楼 |
| 下达停工通知一周后,居委会仍没动静 | |
- 2012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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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庄居委会居民安置楼园内其中一处违规建设的楼房。 记者 王丽丽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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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王丽丽 通讯员 何志强) 没有立项,没有规划,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彭李街道办事处新庄居委会居民安置楼前“悄悄”多了三栋楼的地基。16日,滨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监察大队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如今一周过去了,关于办手续的事情居委会仍没动静。 23日,记者来到位于滨州市区黄河十二路渤海十五路附近的彭李街道办事处新庄居委会居民安置楼院内,在小区最北边,三栋新建楼房地基已经打好,塔吊也已经入驻场内。几个建筑工人正在场内忙活着。 市建设工程项目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没有最基本的施工手续,该建筑工地目前应该处于停工状态,在现场,监察大队未能联系到居委会负责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三栋在建的居民楼,在彭李街道办事处新庄居委会居民安置小区内,计划共六层,底下两层用作商铺,上面用于居住。由于在开工之前没有经规划部门审批,并且各种手续都没有,再加上周边建筑物的遮挡,因此,在今年2月施工时,监察大队并未发现。 “大约三月中旬建筑工地内塔吊入场,我们在巡查时候发现这边还有三栋在建的居民楼。”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检查时发现工程连基本手续都没有,因此下达检查意见书,责令居委会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但时过一个多月,在手续办理上,居委会依然没有动静。16日,监察大队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时至今日依然无动静。 “城中村改造的房子如果上报立项审批后,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资金以及政策支持,但是基本的审批手续还是要有的,如图纸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投标等,否则会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重大的隐患。”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该项目相关建设单位依然对建设部门的通知置若罔闻,建设局将对参建各方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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