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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
严禁零负团费招徕旅客
  •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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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 张晓松) 以低于成本价甚至“零负团费”招徕旅客,是当前国内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五一”即将到来之际,国家工商总局表示,旅游服务广告不得以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对此各级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
  近年来,部分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业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工商总局明确提出,旅游服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中涉及的旅行社名称、经营业务许可证编号、地址、旅游线路、项目、价格等内容,应当清楚明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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