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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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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张跃峰
《齐鲁晚报》26日关于阳谷实验中学禁止学生带零食进学校惹来诸多争议的报道,读来让人五味杂陈,不知是该支持学校这一新规,还是该跟家长一块质疑。其实,“禁止学生带零食进学校,也禁止学生从食堂买零食”这一规定原本无可厚非,但重者停课三天的惩罚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禁止学生带零食进学校是值得提倡的,哪怕是因学生们随手乱扔零食包装袋,或者是因有人上课吃零食,或者是学校出于其他什么原因,就应该来立个规矩。 但这个规矩,不能影响孩子的学业,更不能简单化地一棒子将人打死。学校是教书育人、帮助孩子成长的地方,不仅要授业解惑,还得让学生从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齐头并进。教学过程中,就应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且还要策略地解决发现的各种问题,在倡导素质教育、个性化发展的今天,简单的体罚等教育方式已被彻底摒弃,停课三天的处罚也应如此。禁止孩子带零食进学校,除了叫家长、停课三天等惩罚外,其实还有很多巧妙的方式,可以让学生自觉遵守规定。 针对这一事件,当地教育部门的处理值得我们叫好。可以仔细看看,教育部门没有责令学校废除“规定”,而是仅仅责令废除“惩罚”。这说明,教育部门对禁止学生带零食进学校的规定也是认可的,只是不能认同停课三天的惩罚。 笔者希望,当事学校和其他存在类似现象的学校能领会其中的真正要义,可别因噎废食。规矩还得立,如何巧妙地让学生们接受、遵守,就得颇费一番心思,好好琢磨琢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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