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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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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26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裴忠敏) 男子魏某在费县经商期间,因经济纠纷被他人起诉,法院将其宝马轿车查封、冻结,该男子拒不履行判决,私自将车辆开走,后被列为上网逃犯。25日,魏某在滕州被抓获。 据了解,42岁的魏某是滕州龙阳镇人,2011年在费县经商期间,因与他人经济纠纷被起诉至费县人民法院,2011年10月10日,费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魏某宝马轿车一辆,并择日进行判决。但魏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私自将法院查封车辆从费县开走藏匿。事发后,魏某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物,被费县警方列为上网逃犯。 25日,经过滕州市公安局荆河派出所民警的连续侦查,最终在魏某城区的房子里将其抓获。魏某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魏某已移交费县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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