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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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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9日讯(见习记者 董程程 通讯员 李哲) 28日,博山区消保委接到市民李某的投诉。李某称其购买的床上有几处裂痕,商家一直不给调换。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到,商家暂时缺货,无法给消费者及时调换家具。经过消保委同商家多次协商,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经了解,消费者李某于2月26日以3682元的价格在某品牌家具专卖店订购了1.8×2米床一套(包括高箱床一张、配套梳妆台和梳妆凳一套),双方约定数日内提货。后因该规格床缺货,经双方协商,将原来订购的床更换为1.5×2米的卧室床。因原来订购的床价格较高,双方商定,李某可在该家具店任意选择其他商品来填补差价。 床送到后,李某发现调换的床体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床面有几处裂痕。李某要求商家进行调换,但家具店始终推三阻四。据李某介绍,他去了家具店好几次,都没有见到老板的面儿,事情也一直拖着没有得到解决。眼看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床还没有用上,一怒之下,李某投诉到了博山区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刘主任立即赶往该家具店。经了解,商家没有李某购买的这款床,无法给李某及时调换。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商家负责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指出消费者急需家具使用,而商家无法提供商品,希望商家考虑这些原因,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经过多次协商,商家最终同意给消费者退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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