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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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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和小谢,2001年结婚,2002年有了个漂亮的女儿。现在女儿11岁了,小日子过得挺滋润,两人也刚庆祝完结婚纪念日。可是妻子小张偏偏要离婚。小张觉得,婆家嫌弃她生的是女儿,不管不顾;丈夫嫌她身体发胖,不理不睬。俩人开始分居,婚非离不可。 小谢委屈地说,婚前感情很好,婚后也不错,家人并没重男轻女。“孩子出生三个月后,老婆就去上班,父母主动承担照顾孩子,我还带女儿外出旅游,托关系花高价送孩子到好学校上学。老婆说我跟其他女人有染,更是没有的事。”小谢不明白,今年夫妻还庆祝了结婚纪念日,咋说离就离?俺俩吵过架,闹过别扭,但是为了十余年的感情,为了可爱的女儿,希望妻子能给他们重新来过的机会,别离婚。 法官表示,夫妻俩感情未达到破裂程度。丈夫有和好愿望,妻子应给他一个机会,也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妻子对主张的离婚理由没有效证据,对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希望丈夫珍惜这次机会,也希望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忠诚。据此,不准离婚。 点评:婚姻最忌讳猜疑,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婚姻才能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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