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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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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5月6日讯(记者 姬生辉 韩伟杰 通讯员 赵福军 杨勇) 3日早上,嘉祥县马集镇一非法炼油作坊着火并发生爆炸(见本报5月4日A12版报道)。4日,过失造成火灾的魏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3日上午8时50分许,嘉祥县马集镇东朱庄村西200米处一非法炼油作坊起火,尽管消防队员及时赶到灭火,但大火仍燃烧了近三个小时才熄灭。该事故幸无人员伤亡。 消防人员介绍,事发当日,炼油厂的魏某给焦油加热产生了混合气体,气体顺着罐口向外冒出。因油罐倾斜,焦油的液面与地面平行。木材燃烧的火苗蹿得过高,引燃了油气,导致油罐起火。 4日,因过失造成火灾,嘉祥公安机关根据消防法规对魏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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