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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贩毒当场被捉
丢掉毒品难脱罪罚一对叔侄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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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6日讯(记者 晋森) 叔叔在河南省台前县,侄子在山东省兖州市,叔侄俩一合计竟干起了跨省贩毒的勾当,在兖州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6日,记者从兖州法院获悉,因贩毒数量较大,这对合伙贩毒的叔侄俩被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50多岁的李星是河南省台前县农民,其侄子李杰在兖州市生活多年,2007年因盗窃、抢夺判过刑,叔侄俩一合计,觉得贩毒挣钱快,于是铤而走险做起了贩毒生意。2011年5月份,济宁警方通过多次调查,掌握了两人在兖州交易毒品的时间和地点,于是指派兖州警方提前布控追击。
  5月26日上午,李星坐着长途客车来到日东高速公路兖州段,下车穿过护栏来到高架桥下,和前来迎接的李杰碰头。生性多疑的李星感觉不对,嘟囔了一句“感觉有人跟踪”,然后迅速将一纸盒交给侄子李杰,李杰立刻装进裤兜。就在这时,便衣民警围了过来,见势不妙二人分头逃窜,李杰随手将纸盒扔到路边绿化带内。民警分头抓捕,两人很快就被抓获,警方找到了绿化带内的香烟盒,内装白色略发黄的粉末。经有关部门鉴定,系含有甲基苯丙胺的冰毒49.6克。
  在庭审时,叔侄俩都不承认贩毒的事实。李星辩称自己根本没有贩毒,是来兖州探望侄子一家的。李杰在公安侦查阶段承认收过叔叔李星给的烟盒,但声称不知道盒内装的什么物品,坚持“不明知是毒品即不是犯罪”,在开庭时竟然称什么都记不清了。面对两人之间每次都是2.6万元的汇款记录,李星称是为侄子李杰办理别的事,图吉利,才每次都汇2.6万元。面对多次购买李杰冰毒的三位吸毒者,李杰声称不认识这三人。
  法院一审后认为,李杰承认当时接到其叔李星的烟盒,在抓捕前又扔出并与李星分头逃窜,同时有公安机关现场发现非法交易、现场抓获交易双方的事实予以佐证,经鉴定,双方交易的物品系冰毒。李杰和李星对之间多次大额汇款,不能提供系正常款项往来的辩解和证据;另外,三名吸毒者证言证实,李杰多次向他们出售冰毒,据此,判处两人犯有贩卖毒品罪。因两被告人相互贩卖毒品近50克,数量大,因此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各处罚金三万元。
         (文中涉案人员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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