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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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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6日讯 (见习记者 吴江 通讯员 王丽英 田昊) 某商贸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货款并私卖货物共计价值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法院判决。 2011年3月起,于某就职于日照某商贸公司,该公司主要为某知名奶品牌做日照总代理。作为业务员,于某负责卖货给商店、超市,并且负责提货、送货和收货款。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他发现公司并非每日都核对剩货,所以实际每日卖出多少货品公司并不知情,于是他便动起了歪脑筋。 3月28日上午,该商贸公司负责人刘某来到昭阳路派出所报案。刘某说,今年1月份公司就接到了某超市电话,称自己年前预付了3万元货款,只给送了1万元的货,其余货品迟迟没有到位。 刘某经核对剩货和单据后查实,负责给该超市送货的于某已经从仓库提走了3万元的货品且并未上交3万元的货款。 2月底,当公司反复催于某上交货款时,他便与公司玩起了失踪,干脆找不到人了。无奈之下,刘某前来报案。 经民警查实,2011年10月至今年2月间,于某先后截留了该超市预付的货款3万余元,并私卖了公司2万余元的货品,所侵占的5万余元已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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