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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园门口停车收费近六年惹市民不满
车辆看管协议书成“一纸空文”本报记者侯晓
  •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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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蒲湖公园游玩,刚把电动车停在门口,便有四五个老太太过来收取停车费。本是公共场所,为何还又收费?”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在蒲湖公园门口遭遇停车收费,并质疑收费的合理性。
  附近两个村村民轮班收停车费
收费比正常标准高出一倍

  3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蒲湖公园西门入口处看到,对面小广场北侧有十几辆电动车和自行车一字排开,其中以电动车居多。最靠北的广场区域专供机动车辆停靠,也有将近十辆。
  记者看到,每当游客将车辆停在这片区域时,四五名老太太便会主动上前收取停车费。其中一位收费者王女士表示,她是附近高杜村的村民,收停车费的大约有六十人,分为四个收费小组,四天轮一次班,收取的费用归己所有。
  记者注意到,在停车场南侧同样有四五名收费的老太太,每当市民将车停放在北侧,她们并未上前收取费用,界限比较明显。高杜村的一位收费者表示,那些人是附近马庙村村民,这个停车场被划分为南北两部分,北半部分归高杜村收费,南半部分归马庙村收费,互不干涉。
  当记者问及几位村民这片区域收费是否合理时,几位村民均表示,这里本是他们村土地,因蒲园建设被征用,收费合情合理。村民还向记者出示了收费小票,记者发现,小票上的印章显示为高杜居委会。
  4日上午,市物价局收费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市区停车场现行收费标准,标准明确了小型机动车辆临时停放3元/次,电动车及自行车1元/次。但记者了解到,根据停放车辆不同,该处所收取的停车费用也不同,自行车每次1元,电动车每次2元,私家车辆每次5元。
蒲园管理处称常有市民投诉
高杜居委会拿出收费协议书

  对此,蒲园管理办公室的沈主任表示,门口停车收费的问题由来已久,已存在五六年的时间,收费者都是附近的村民,并不是蒲湖公园在收取这部分费用。沈主任表示,门口收费引起了一些游客的反感,平时经常有游客向公园投诉,质疑其合理性,“之前有执法人员来进行调查协调,结果不能令人满意,收费依然存在,而且不正规,公园本身没有执法权,不方便出面制止。”
  4日,记者来到市中街道办事处高杜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一位高书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蒲园停车场车辆看管协议书,协议书第二条明确了高杜居委会收费特定区域,即蒲园门口对面的广场北半部分。
  记者发现,这份协议书上印有蒲湖公园的印章,并有甲方滨州市蒲园管理处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滨城区高杜居委会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签署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但双方并未约定收费期限。
  对于这份协议书,蒲园管理处的沈主任进行了确认,并表示,签署协议是在2009年,在这之前收费行为一直存在,直到2009年才以协议形式确定下来。
协议执行近三年成“一纸空文”
相关人员建议有关收费规范化

  记者发现,这份协议书上,蒲园管理处与高杜居委会就六项主要内容达成了共识,但是在执行的这3年时间里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少规定成“空文”。例如,第四条明确提出,乙方在看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看管价格执行,这一点根据记者调查,似乎并未完全执行。
  对于广场南部收费区域,蒲园管理处沈主任表示,这部分区域归马庙居委会,但并未形成协议。
  现在门口收费何去何从成了一个大问题。高杜居委会称,这些村民失去了土地,不得不靠收停车费生活,而蒲园管理处认为收费令一些游客反感,对蒲园也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沈主任表示,就门口收费一事,蒲园多次和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协调,结果不了了之,近期还将进行沟通。为此,沈主任建议,可以将广场停车收费规范化,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合理价位收费,“这样可以满足一部分车主的需要,也可在人流量大时很好维持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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