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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桥设路障,不料绊伤人
事发南外环京杭运河大桥施工现场,两青年被摔骨折
  •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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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在路中央的水泥墩。本报见习记者 路帅 摄
  本报济宁5月8日讯(见习记者 路帅) 因为修建大桥,在桥头设置路障以提醒市民,但这些有提醒作用的路障却成了绊脚石。5日晚,三市民骑助力车经过南外环京杭运河大桥路段时,撞上了桥头水泥防护墩上,其中两人伤势严重。 
  7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外环路京杭运河大桥西边的事发地点,由于正在施工,大桥西约两百米处杂乱地摆放着几个水泥防护墩。记者看到,最西侧防护墩下的泥土已被汽油浸成了黑色,附近散落着很多塑料碎片。在防护墩后大约五米处,一滩血迹清晰可见。
  “6日早,这里来了几个人,说是过来找鞋子和钥匙的,眼睛红红的。”附近修自行车的李大爷告诉记者,其中一位是伤者的母亲,她的儿子及儿子的女朋友5日晚在这里出了车祸,腿都被撞断了。“这里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了,时常有电瓶车、摩托车、轿车等撞上水泥墩。”
  8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见到了褚先生和他的女朋友王小姐,他俩是5日晚受伤的。其中两位伤者,两个人的左腿都因为骨折正在进行牵引,尚未进行手术。
  诸先生告诉记者,5日晚9点左右,他们途经事发地点,由于道路两旁没有路灯,等到他们看到水泥墩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当我发现水泥墩时已经太晚了,我们三个就全被撞飞出去。”褚先生说,当时三个人躺在地上都懵了,也不知道伤到了什么部位,只是感觉到一阵阵的剧痛。
  “第二天我们去事发地段查看过,那个地方没有任何提示标志和警示牌,如果有提示标志的话,我们家孩子也不会撞得这么严重。”伤者家属很气愤。
  济宁市任城区公路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大桥的施工方为山东高速集团,去年3月份任城区公路局和对方签署协议,规定大桥完全竣工前,路段管理权暂时归属山东高速集团所有。对于施工路段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施工单位没设置,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来提醒过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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