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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泄私愤 先砸轿车后纵火
  •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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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8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郑龙君 齐秀珍) 一男子与他人因经济纠纷产生矛盾,为泄私愤,先将“仇人”的轿车砸毁,又纵火将轿车烧毁。大火同时对一处家属院供电线路、墙体造成破坏。7日,涉嫌故意纵火、损坏公私财务的犯罪嫌疑人齐某被梁山县警方刑事拘留。 
  5月6日夜间11点左右,梁山县公安局北区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梁山县城北关木器厂家属院内有一辆轿车被砸烂。值班民警闻警而动,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查证。7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派出所正在对报警人作笔录时,又接到木器厂家属院居民报警,被砸的轿车被人纵火点燃,大火还烧坏了家属院里的供电线路,民警再次出警,配合消防官兵把火扑灭。 
  经查,民警发现梁山县拳铺镇齐楼村村民、现年22岁的男子齐某有重大嫌疑。查清他现居住在梁山县县城一小区内,民警立即对齐某经常出入的地点和驾驶的车辆进行排查,并在其居住地进行布控。先后排查县城和拳铺镇宾馆、洗浴中心、停车场共计30余家,均未发现嫌疑人。 
  7日凌晨5点左右,在齐某装着若无其事潜回居住地时,守候在门口的民警一拥而上,将齐某捉获。 
  经查证,嫌疑人齐某与受害者王某因经济纠纷产生矛盾。为泄私愤,5月6日晚,齐某酒后窜至王某居住的家属院,用砖头等物品将王某价值8万多元的轿车砸坏,后又趁夜深人静之际,纵火焚烧。据受害人王某介绍,轿车内另有现金、银行卡、借据等各种票证,价值数万元。经审讯,嫌疑人齐某对砸坏轿车、纵火焚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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