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5月8日讯(记者 李玉涛 通讯员 黄晓华 殷学儒)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建立规范、有序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日照市住建委4日发出了《关于加强商品房楼盘变更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房间分拆、合并管理。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严格按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施工图纸做好销售方案的核实、确认工作。 商品房预售批准后,开发企业不得随意变更楼盘房间。 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严格依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按套、户室(间)等最小基本登记单元进行房间编号、销售,不得随意变更。 开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申请预售许可前,对图纸设计的房间分割方案有变化,需对幢、层、房间合并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图纸,并对变更方案出具书面说明。预售许可批准后商品房楼盘房间随意变更的将不予受理。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销售行为,严格按商品房网上预售楼盘进行房屋预、销售。开发企业应严格按批准的预售楼盘进行商品房预(销)售、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房间编号、房间位置须与网上楼盘对应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