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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先尝后买 咋还收“试吃费”
市民尝了两颗樱桃后不买,被摊主要了一块钱
  •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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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967066消息(见习记者 苏雄) 明明说好先尝后买,但是吃了两颗樱桃,觉得味道不甜,打算离开时,却被摊主索要一元“试吃费”。5月15日,家住芝罘区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尴尬事。
  14日下午3点,刘先生和朋友路过西炮台附近时,看到一个卖樱桃的摊位,爱吃樱桃的他便走上前询问。摊主称先尝后买,并热情地邀请两人试吃。
  “那个摊主20多岁,穿着蓝色上衣,旁边停着一辆四轮车,车上有很多西瓜、香瓜,还有些大樱桃,有人路过时他就吆喝着招揽顾客。”刘先生说,樱桃已经上市,本来三站附近有很多摊位,价格也不算太高,当时看到西炮台附近有个摆摊的就想买点给朋友吃,所以上前询问价格。
  青年摊主看到来了顾客,一脸笑容,“当时他很热情的样子,让我先尝尝味道。”刘先生说,他拿起摊前的樱桃尝了尝,刘先生和朋友吃完樱桃,觉得味道不甜反而很酸涩。问问价格,摊主说50元一斤,刘先生觉得樱桃不值这个价格,准备和朋友离开时,本是一脸堆笑的摊主却变了脸,坚持要刘先生为刚才试吃的樱桃付账,“今年樱桃这么贵,你们吃的两个樱桃怎么也得一块钱,你们给一块钱吧!”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不该付钱,拉着朋友打算离开,谁知道小摊主在他们身后嘟嘟囔囔,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他们已经走出快五十米了,朋友觉得为这种事被人骂不值得,又走回去将一块钱丢在小摊贩的电子秤上。“真是太不像话了,明明说好先尝后买,尝了以后口感不好,咋还要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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