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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仨月破获经济案件113起 |
| 日照公安开展严打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 |
-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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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日,民警向过路群众发放宣传单。本报通讯员 王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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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徐艳) 15日上午,日照市公安局在东港区政府广场开展了以“深入开展破案会战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据悉,自3月1日开展破案会战以来,日照市经济犯罪案件立案160起,破案113起,其中东港公安分局破获案件31起。 15日上午10点,日照市公安局的民警在东港区政府广场向过往市民发放防范假币犯罪、非法证券活动、非法集资犯罪、加盟类合同诈骗犯罪等安全提示宣传材料。对于一些市民不容易理解的问题,民警在现场进行解答。 活动当日,日照警方还邀请了日照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参与。 日照市公安局副局长熊桂登告诉记者,经济犯罪是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活动与杀人、抢劫、盗窃等形式的犯罪有显著差别,它最终的目的是获得资金,一次得手非法获利数额大大超过其他形式的犯罪。 据悉,经济犯罪罪名主要有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犯著作权罪、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民警微博现场直播 “今天是周一,很多市民都上班不能到现场来,我们把活动内容发到微博上,这样就方便更多的市民了解信息了。”活动现场一位民警说。 据了解,在15日的活动现场,日照公安除了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展台、展板,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外,还通过新浪微博——“日照经侦”,对宣传活动进行全程直播、在线答疑、受理举报投诉等,积极与网民互动。 记者在微博上看到,民警发布了如何识别假发票、假纸币等信息,很多网友也对微博的信息进行转发。 (记者 徐艳)
□现场花絮 市民被骗,民警现场支招 “民警同志,我公司一名员工偷偷卷了单位3万余元的广告款跑了,我该怎么办啊?”一名广告公司的老板曹先生向民警咨询。 经简单了解情况后,民警告诉曹先生,如果该员工失踪3个月仍未还款,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将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进行抓捕。 “一百元假币上面有没有真币上面的金条啊?”在活动现场,58岁的市民徐先生正在向民警咨询如何识别假币。 徐先生介绍,自己曾被人用假币坑过两次,在某银行营业厅取了1000元钱里面竟有一张假币。更让徐先生郁闷的是,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几个年轻人到他家开的小商店里买饮料和烟,没想到也给了一张百元假币。 市公安局副局长熊桂登介绍,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找零”、“调包”、“丢包”、用假币付红包等方式牟利。 “不法分子利用假币坑害群众,主要是利用群众的粗心大意。因此,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了解一些假币违法犯罪的惯用伎俩十分必要。”熊桂登说。 (记者 徐艳)
□案件回放 多起案件嫌犯落网 自2010年3月份以来,某汽车租赁公司周某某先后与多名私家车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周某某以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把私家车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付给私家车主一定的报酬。 开始,周某某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报酬,取得了车主的信任。后来,周某某编造各种理由从车主手中骗来身份证,然后伪造车辆手续,将私家车过户转卖给他人后,携款潜逃越南。周某某合同诈骗案,受害人达30余人。 东港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后,于2012年2月14日在广西友谊关蹲守三天三夜将周某某抓获并押回日照。目前,周某某已被逮捕。 2010年11月、2011年7月犯罪嫌疑人陈某以合作购销大蒜的名义分别与日照两家公司签订购销协议,收取货款订金600余万元后,用以前所借的高息债务。2012年3月31日东港刑侦大队民警赴莱芜将陈某某抓获。 据悉,自3月1日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以来,日照市经济犯罪案件立案160起,破案113起,其中东港公安分局破获案件31起。 (记者 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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