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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无货强换其他商品
消保委:商家承诺须履行
  • 2012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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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夏庆田) “承诺的赠品没了,商家随意更换成其它商品,虽然价值差不多,可并不是我想要的。”15日,沂源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焦女士电话投诉称,并请求消保委现场帮助解决。
  焦女士去年在县城某大型超市办理了一张会员卡,享受该超市的会员制服务,每次购物后都获得不少积分。按照超市的承诺,不同的积分可以换取不同的赠品。15日当天,焦女士拿着在该超市消费后积满8000分的会员卡来兑取赠品。根据超市宣传单上的消费积分赠品活动规则,8000积分换取的赠品是一款价值300元的吸尘器,可超市给她的赠品却是一款加湿器。焦女士对超市违背承诺表示不满。服务台工作人员说目前吸尘器赠品已无货,超市便决定把赠品改为价值相当的加湿器。
  沂源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到该超市了解情况,经现场核对宣传单,确认焦女士的投诉情况属实。超市店长介绍,由于这段时间换取吸尘器的顾客太多,赠品已无存货,所以就改为赠送价值相当的加湿器。消保委工作人员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建议该超市从其他商家先购买一台价值相当的吸尘器送给焦女士。超市接受了这一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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