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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趁夜排放高浓度污水被抓
事发秦台干沟,污水呈强碱性,属于严重超标的高浓度污水和危险废物
  • 2012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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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郝瑶瑶) 近日,滨北办事处南街北村宋某在同学韩某的雇用下,未经环保部门允许擅自趁夜将高浓度污水和危险废物倾倒于秦台干沟内,严重影响了周围河流水质和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宋某当场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4月22日晚9时许,滨州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在秦台干沟附近巡逻,忽然发现秦台桥上停放着一辆大罐车,空气中还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巡逻人员走近时发现“车主”正在向干沟内偷偷排放污水,于是环保部门及时联系滨城分局滨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嫌疑“车主”依法进行了询问。
  据宋某交代,自己并非车主,倾倒污水也是受人之托。原来,宋某的同学韩某曾在淄博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套牌罐车,本想用于绿化带浇灌用车,没想到车购买后,里面还装有大量腐蚀性液体,韩某就想先把这些液体排掉。于是韩某当晚便指使宋某将车辆停放在永莘路和渤海二路路口,将一罐车的污水向沟内倾倒,并允诺事成之后支付宋某100元,在利益的驱动下,宋某便枉顾法律连夜将污水倒入沟中,被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当场抓获。
  经环境监测部门现场取样化验监测,罐车内废水PH值高达12,氨氮值大于70mg/L,呈强碱性,属于严重超标的高浓度污水和危险废物。目前,市(区)环保部门、滨州工业园管委会联合公安部门对案件继续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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