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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单位应优先采购国产品
财政部发文要求严禁超标采购办公用品
  • 2012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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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 徐蕊 韩洁) 财政部日前发文要求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明确提出中央单位严禁配备超标高档办公用品,严禁通过协议供货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凡纳入国务院公布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内的集中采购品目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都应当按照预算编制文件要求,在部门预算中列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金额。
  中央单位要加强内部需求管理,对于尚无购置费预算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及历史成交结果进行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此外,严禁在招标文件中列示歧视性条款,不得提出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过高的资质和业绩要求,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引导或干预评标。
  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规定,原则上国内产业已经成熟的产品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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