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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三”遇“原配”被逼写下20万欠条 |
| 法院判决欠条无效 | |
- 2012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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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唐秀利 路克福) 有妇之夫李某和女子董某系婚外恋关系,李某带董某回老家时,恰巧遇见了李某的妻子牛某。在牛某众多娘家人在场的情况下,董某被牛某逼迫写下了保证条,承诺赔偿牛某20万元。近日,市中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董某向牛某写下的保证条无效。 董某与男子李某系市中区一医院同事,在明知李某有家室的情况下,董某还是和李某谈起恋爱,当了“小三”。今年2月1日,李某带董某回到老家,碰巧遇到了李某的“原配”妻子牛某。牛某气愤之下,叫来娘家众多亲戚,逼迫董某写下一张保证条,承诺支付给牛某嫁妆款、生活帮助费、欠款及赔偿等款项共计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和牛某已建立正常夫妻关系,但又与董某谈起恋爱,形成不正常的男女关系,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应予谴责。在牛某众多娘家人在场的情况下,董某无奈写下保证条,系受胁迫、违背真实意识的情况下所为。鉴于以上情况,董某出具的保证条应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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