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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标车越早淘汰补贴越多 |
| 8月起淘汰补贴降两成,政府鼓励车主尽早淘汰 | |
- 2012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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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2日讯(记者 蓝娜娜) 为鼓励车主淘汰黄标车,青岛市政府于去年7月份印发相关通知,分两个时段对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给予补贴。22日,记者获悉,8月1日起,黄标车淘汰补助申领进入第二阶段,同种淘汰车辆补贴资金普遍比第一阶段降两成。 根据青岛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区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可申领补助金的黄标车类型包含轿车、客车、载货车、专项作业车等各类车辆,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2011年8月1日前,在山东省青岛市的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行政区(含高新区和保税区)范围内注册登记;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社会组织;在最近一个检验周期内,参加过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车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本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日期。 在淘汰车辆补贴资金标准设定上,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期间淘汰的黄标车,按照车辆具体情况可申领到800元/辆至18000元/辆不等的补贴资金;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淘汰的黄标车,按照车辆具体情况可申领到600元/辆至14400元/辆不等的补贴资金。第二阶段补贴资金额度普遍比第一阶段降了两成,个别车辆降幅更大。 青岛市一家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很多人不知道淘汰的黄标车可申领到补贴资金,因此自去年8月至今,只有2000多名车主来公司办理了黄标车报废手续,至于他们是否到相关部门领取了补贴资金,他也不清楚。 对此,青岛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岛城共有8家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希望更多车主在政策优惠期间办理报废车辆手续和补贴资金申领手续。今后,对于黄标车限行范围也将逐步扩大,从目前的沿海一线逐步向市内七区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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