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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城接受退货343件
一二楼的商户比三楼更为主动
  • 2012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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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马媛媛)小商品城实施退换货制度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22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小商品城商户共调换货2234件,退货343件。
  22日,记者再次来到潍坊小商品城,此时距离他们实施退换货制度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当记者来到小商品城市场部了解情况时,正好有一名顾客前来投诉,原来这名顾客前几天从商品城六区三楼一家服装店买了一条女裤,没穿几天发现破损,这名顾客就要求调换,经市场部人员调解,最终商户退还顾客裤子修补费60元,顾客表示满意。
  4月26日,两名女顾客投诉在五区一楼一家商铺购买的太阳伞出现质量问题要求调换,商户不予调换。经了解,商户在顾客购买太阳伞后,上午派员工到顾客处将太阳伞安装到位,查看无误后顾客已验收。但下午顾客发现该伞损坏,前来调换时,商户认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系人为损坏,所以不予调换。双方言语冲突,遂投诉到市场部。经市场部分别与顾客及商户调解,本着“信誉第一”的原则说服商户,最后为顾客调换太阳伞,顾客表示满意。
  市场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样的情况,平均每天都受理80多起。记者从他们统计的数字中看到,自从退换货制度实行以来,小商品城商户共为顾客调换货2234件,退货343件,市场部共接受顾客咨询17人次,受理顾客投诉8起。
  记者了解到,退换货制度推行以来,实施情况有所不同,一、二楼批发的商户,因大多都有自己代理的品牌及调换货渠道,在经营过程中为招揽生意拉住顾客,能主动实行退换货,基本上都能自己处理。三楼经营服装的部分零售商户,因经营的商品档次较低以及相互间重货现象严重,执行退换货制度时思想上有一定抵触。
  小商品城负责人告诉记者,退换货制度实施一月以来,已得到了商户的认可,社会各界及顾客的反响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针对存在的问题仍需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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