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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为牟取暴利,回收餐厨废油炼油
两年贩卖一吨“地沟油”被批捕
  • 2012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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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化玉军 通讯员 王海婷 石勇) 日照开发区检察院近日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严从快批捕了涉嫌近两年来非法制售“地沟油”1000公斤的犯罪嫌疑人司某。
  2012年3月,公安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名中年妇女驾驶摩托车携带四桶油,形迹可疑,遂对摩托车主司某进行传唤审查,通过调查发现司某在开发区某村制售“地沟油”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司某自2008年以来一直以贩卖食用油谋生,主要靠从粮油店低价拿油,高价卖给饭店餐馆,赚取差价。为牟取暴利,2010年下半年,司某从饭店回收废油,将废油炼制加工后掺到色拉油中进行销售,案发时,司某累计销售“地沟油”约1000公斤,多数已流入城区餐馆。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地沟油的社会危害很大,关系着整个食品行业的经营秩序和社会诚信,和广大公众的身心健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司某将地沟油掺入食用色拉油中销售,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涉嫌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结合此案的办理,近期日照开发区检察院还将开展综合调研,向工商、食品监管、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有效打击生产、销售地沟油流向食品领域的力度,着重检查学校、餐馆、宾馆的食用油进货渠道和废弃油处理情况,不让一滴“地沟油”流入市场、流入百姓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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