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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清单和电表金额不一致”>>
没多收居民电费系统计费方式不同
  • 2012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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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5月23日本报以《电费清单和电表显示金额咋不同》为题,报道了一市民家中电表与电费缴纳清单上余额显示不同的问题。23日,滨州市供电公司就这一问题给出了详细解释,并不存在多收费用的问题,只是系统计费方式有差别。
  滨州市供电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区居民用户多为预付费表,供电公司是两个月结算一次,供电公司抄表后产生的电费,从预收金额中扣除,电费清单显示的可用金额为抄表后的剩余金额,而电能表中的剩余金额为实际用电扣减后的剩余金额。
  为了让市民更加明了,工作人员还特意为记者举例说明:供电公司5月1日对客户抄表结算,在供电公司系统内后台显示该客户剩余金额为50元,此时电表中剩余金额也为50元,是一致的。
  5月1日至5月10日,假设客户用电20元,电能表指示由50元渐变为30元,5月10日,该客户新购电100元,插卡后表内剩余金额将显示130元,而系统后台显示,上次余额依然是5月1日抄表结算时的50元,加上新交电费100元,小票将显示“本次余额:150元”,二者将出现20元差额。
  在下一次抄表结算时,系统内剩余金额才会与客户表内剩余金额再次相符,“出现差额是因系统后台数据与电表显示时间点不同,不存在收取其他费用的问题。”针对客户反映的问题,供电公司已对系统后台进行调整。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民张女士,对于供电公司的解释,张女士表示认可,“只要明白了就行,可能就是当时沟通时没说明白,现在完全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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