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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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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
近日,邻居家的水表突然裂纹冒水,只好将这一片区总阀关掉,于是电话告知有关部门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后,声明换水表必须自己拿钱买,还必须买他那里的,市场价20元的水表在他那里70元,维修人员还抱怨说又是维修费、工夫费什么的。 按理说,家里的管道、水龙头坏了自己可以更换,而外置主干管道和用户的水表应由有关部门承担,水表、电表之类是有关部门的检测用具,并且以此作为收费的依据。自己的测量工具坏了,让用户承担不妥。水表、电表其实就相当于公交车上的刷卡器,刷卡器坏了,难道让乘车的乘客花钱购买?社会公用事业还不同于一般企业以盈利为主,它还有一个社会效应,这是一种长期的投资长期的收益。一切为了用户,用户就是上帝。然而,现实情况是,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后的结果是胳膊拧不过大腿,除非你不用。像这种情况在欧美等国家,一些特定的基础设施和行业,也实行垄断经营,但是由于政府规定了严格的定价和服务标准,以及成熟的成本监审办法,有效地规避了企业出台任何霸王条款。 鉴于此,笔者觉得,面对这些比较模糊的服务项目,有关监管部门不妨制定明细收费项目,让老百姓缴费心服口服,这样不仅能保障老百姓的利益,也能让服务行业真正做大做强。免得一旦涉及利益问题,受伤的都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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