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刘红杰) 近日济南市印发了《济南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与任务分工》,将159项生态济南建设任务分解到11个县(市)区和21个市直部门。 “十二五”期间,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和空气环境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省控、市控重点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 市区内河道截污综合整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完成市区48条河道的截污整治,2012年底前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2013年底前解决城区(含县城)污水直排河道问题,2015年实现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十二五”期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 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恢复工作,到2015年,新增有林地面积10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0%、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含县城)达到11平方米。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城乡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成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基本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或实行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5年前基本完成禁养区内原有养殖场(小区)的搬迁和关停工作。 加快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2015年全市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标准,章丘市、商河县、济阳县、平阴县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县,80%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80%的行政村建成市级以上文明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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