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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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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
对于驾驶员乱用远光灯,是一个人的习惯。而要纠正这种习惯,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多措并举进行整治,这是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须经历的。 一个城市的发展,并不是盖上楼、修好街、通上公交、有了商铺,就是一个城市了;有了这些,只能说具备了一个城市需要的硬件。而决定一个城市高度的,不仅是硬件,更是软件。所谓软件,主要是指城市发展的文明程度,最基本的表现就是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性和自觉性。 对于市民,没有本性的好恶,只有管理上的高低。在治理城区夜间行车乱用灯光这个问题上,首先要提升管理手段,增加各路口监控的功能,对乱用远光灯的现象进行抓拍,按规定处罚。 市民的习惯还在于日常培养,对于城区乱用远光灯现象,就应该像管理营运三轮车那样来管理。可以组织交警不定期抽查,对于发现的违反灯光使用的车辆,按规定进行处理;也可以加大处罚力度,以求效果。重罚之下,将会出现没人敢随意违法,争做认真遵纪守法好市民的氛围。 其实,使用远光灯,有时也是司机的无奈之举。在城区开车,有一些市民夜间喜欢突然横穿马路,使用近光灯不能及时发现。要想让市民遵守汽车灯光使用规则,就先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第一个环节就是驾校学习,重点对灯光的使用进行强调,并在路考过程中进行强化,错误使用灯光一票否决。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大屏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让司机和市民都明白夜间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只有司机和路人都注意了,城区乱用远光灯现象才能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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