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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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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宁夏路小学 五年级二班 郝茗 我叫郝茗,今年11岁。我喜欢读书,是班级图书管理员。我还喜欢唱歌、旅游,去过很多地方,像北京、上海、大连、香港、澳门、西安、威海等。我的愿望是快乐成长、游遍祖国名山大川。
我经历过许多事情,可是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发生在2010年的一件事。 2010年5月,我和爸爸、妈妈去了山东威海野生动物园。在动物园里,我们发现一个地方被围得水泄不通,后来我才知道,那里是卖鸡的。在我们站立的路下面,有一群狼正在四处奔跑着,游客们也许是出于好奇心,便用50元钱买了一只鸡。随着鸡掉入狼的领地,鸡先是被摔死,然后被狼给吞食掉了。旁边的人都在笑,卖鸡的笑得更欢,而笼子中的一只只鸡不知所措。随着一只只鸡不断掉入,我哭了。鸡的命运是那么悲惨,它们要么被人吃掉,要么被狼吃掉。而卖鸡的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笑容是多么得贪婪。 不知过了多久,游客慢慢走了,我却一直呆若木鸡。这时,我知道了,弱肉强食,天经地义,如果命运完全掌握在别人手上,你一定会输;倒不如靠自己的力量用力一搏,你就有可能会成功。就像那些鸡,要是靠自己的力量或许能逃走,可是它们就为了暂时的休息,断送了自己的生命。 虽然这件事过去了很久,但我仍然不能忘怀。这件事或许会令我终生难忘,从一只鸡身上也可以获得许许多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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