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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当好客户的“保护神”
  • 2012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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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保监会召开了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工作座谈会,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保险纠纷调处作为促进调解、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而通过近期采访,记者了解到,在重大交通人伤事故中,国寿财险已在行业内率先引入了第三方律师全程跟踪调解机制,主动协助客户处理案件,缓解各方矛盾,加快人伤赔案处理进程,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专家、专业,
让客户安心、省心

  济宁的闫先生是一名长途货车司机,2011年11月的一天,青海省海晏县漫天飞雪,闫先生小心翼翼地行驶在积雪覆盖的315国道上。突然,一辆轿车快速驶来,由于刹车不及,轿车与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上两人全部死亡、车辆报废的重大交通事故。接到报案电话后的第一时间,国寿财险客服人员提醒闫先生马上报交警处理,并联系医疗机构尽快抢救对方车上人员。因为事故地方太过偏僻,客服人员通过电话指导闫先生自行拍照。经过交警现场查勘,认定轿车负事故主要责任,闫先生的车辆负次要责任。为此,闫先生将承担将近40万元的民事赔偿。
  鉴于闫先生无力承担这一巨额赔偿,而且涉及赔偿项目较多,国寿财险委托合作律师为闫先生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因为事故较大,案件材料较复杂,律师先后两次随闫先生坐火车到青海海晏县当地收集相关材料,并帮助其出面协调此事。
  经过律师的全力协调,闫先生最终与第三者达成一次性调解协议,由国寿财险将37万赔偿款直接打到法院账户,第三者到法院领取赔款即可结案。国寿财险的专业律师与快速理赔服务,让闫先生迅速从出险时的彷徨与无助中解脱出来,他感慨地说,“感谢国寿财险帮我找来了免费律师,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公平、公正,
以化解矛盾为己任

  2012年2月22日傍晚,顾先生驾车经过烟台市莱山区郭家屯村时,与行驶中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案电话后,国寿财险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勘,并协助顾先生联系医院紧急救治伤者。由于事故现场发生变化无法认定责任,交警只出具了事故证明并建议当事双方通过法院处理。事故中的死者父母均为农村务农人员,母亲因病常年吃药导致家境贫寒,无力承受法院诉讼产生的高额费用。死者亲属多次联系车主,因车主无力偿还高额赔偿款未果,当事双方为此产生了纠纷和矛盾。
  得知此事后,国寿财险迅速委托合作律师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过程中,律师居中调解,反复阐述双方的权利义务,最终事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月12日,国寿财险合作律师陪同顾先生到死者家中签订赔偿协议,最终在事故发生后20天便将30万元的赔偿款支付到死者家属手中。公平公正的律师调解机制及快速的理赔服务,为事故双方化解纠纷、抚平伤痛、尽早回归正常生活提供了坚定支持。也让闫先生在后怕之余感到了一丝庆幸,“幸亏在国寿财险买了保险,帮我把事故处理好了,以后我还会在他们那儿投保。”
  据记者了解,作为特色服务之一,国寿财险公司全力当好广大客户的“安全带”和“智囊团”,推广实施了第三方律师全程跟踪调解机制,在全省各地市(青岛除外)搭建了律师网络,客户在出险地均可得到及时免费的法律援助。客户出险后,国寿财险在及时告知注意事项的基础上,将委托律师全程协助客户处理交通事故,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详细告知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要点,各方赔付的项目、金额和依据,调解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协助客户收集理赔材料,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理赔完毕,避免诉讼。通过推行律师跟踪调解机制,协调、维护了各方的合法利益,缓和了交通事故各方的矛盾,探索出了一条促进调解、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财金记者 薛志涛)
走近国寿财险系列报道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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