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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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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楼层的监控设施至今仍然没有信号。
本报记者 宋昊阳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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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3日热线消息(记者 宋昊阳)3日,在奎文区金融街工作的金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于5月16日在单位丢失一台佳能相机,22日同样在金融街工作的庄先生发现自己的一批货不翼而飞,他们要求物业调出监控录像时却得知这两处监控没有信号。 金先生告诉记者,他在金融街A座9楼开了一家公司,他平时爱好摄影,因此买了一台佳能照相机。5月16日下午下班时,他将相机放在桌子上后,锁门回了家。而当他17日再想用相机时,却发现不翼而飞。随后他来到小区监控室,金先生觉得楼道里、楼道的电梯口、还有楼道的东西方向都有监控,应该能拍下小偷的身影。金先生到了监控室发现,他所在的9楼所有监控都是黑的,本来金先生还觉得有个摄像头起码能看到小偷的模样,这下彻底没法找了。 在金融街C座从事化妆品工作的的庄先生同样向本报反映,他在5月22日上午十点的时候,打开他们店的橱柜想拿一下货,结果发现货不翼而飞。这批货价值比较贵,大约有三四万元。后来,庄先生想到去调监控录像。庄先生来到监控室,负责人告诉他楼梯上的监控都没有信号,当庄先生要求打开电梯间的监控时,得知同样没有信号,最后庄先生要求调出来电梯里的监控,同样被告知没有信号。 3日,记者跟随金先生来到金融街A座9楼,发现该楼道天花板上的监控设施的确不亮,记者又来到10楼等相近楼层,发现监控设施同样没有亮灯。金先生表示,当时选择买这里的房子,就是看中了这里安全设施比较好,物业费他们都是按时交纳,但却得不到应有的服务,他们感到十分不满。 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居世界物业管理服务商”看到,该监控室有数百个监控画面,但是有20多个没有信号,时隔十几天,金先生所在的楼道至今没有信号。对于失窃案件,该物业承认确实有责任,小区的部分监控正好在维修,需要时间。 为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宏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书琴,周律师表示,金先生和庄先生已经向物业公司缴纳了一定的物业管理费,虽然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详细的物业合同,但是该缴纳费用的行为,已经与该物业公司产生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物业公司应当提供一定的条件来保证业主的财产安全,这家物业公司因为摄像设施并不完善,导致业主财产丢失,并且不能有效配合公安机关来追回业主的财产,所以物业公司应当在其安全范围内,对两位业主承担补充责任,赔偿业主的一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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