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男子来菏盗窃,在深夜专偷医院里的患者及陪护人员 |
贼手伸到病床上,专偷救命钱 |
| |
- 2012年06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IMAGE/20120605/P03/P03_0033.jpg) | ▲犯罪嫌疑人王某接受警方询问。
◤王某的专用作案工具:手电筒与催泪喷射器。 本报记者 邢孟 摄 | ![](../../IMAGE/20120605/P03/P03_0034.jpg) | |
|
文/片 本报记者 邢孟 烟台籍男子王某驾驶一辆白色捷达车,手拿一把手电筒,独自来菏行窃。在菏泽市八县两区进行盗窃,他专门在深夜对医院里面的患者或者陪护人员下手,将这些人的“救命钱”偷走后挥霍掉。近日,王某在成武县人民医院门口踩点时被菏泽警方抓获。 四次来菏 八县两区挨个儿偷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自2011年7月份到今年4月份,他先后4次到菏泽作案,每次都是按照行车路线转着圈儿将菏泽的各个县区挨个进行盗窃。不到一年时间,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 王某第一次到菏泽作案,是去年7月份。当时,他驾驶着自己的白色捷达车经过临沂、济宁后来到单县,为隐藏行踪,掩盖罪行,他在单县城一个商城门口盗取一辆面包车车牌并挂到自己车上,之后便开始了疯狂盗窃行动。 当晚,王某在车内凑合度过一夜,第二天便开车在县城转悠、踩点寻找目标。 晚上,他将车停在单县人民医院北门口,趁着夜色溜进医院病房。在病房走廊里走了一段之后,王某摸进一间病房。此时已是深夜,病房的病人和陪床家属都已经熟睡,他走到其中一个病床前,看到病床上男子枕头旁有一个灰色布包,便蹑手蹑脚地将布包拿走后迅速离开病房,闪进病房楼厕所。 王某进到厕所后将灰色布包里的400余元现金拿走,将剩下的身份证、单据等丢到一边,便迅速离开医院并驾车离开了单县,直奔成武县。 之后,王某又在成武县、牡丹区、东明县、鄄城县、郓城县等县区的医院,以相同的手段连续作案多起,并且只偷现金,将其他物品丢弃,将菏泽八县两区偷了一个遍后,他驾车返回龙口老家。 这小偷挺专业 购买催泪喷射器防身 虽然疯狂作案数十起,但王某的作案工具却非常简单,除了自己的那辆白色捷达车作为必备交通工具外,就只剩下两只专业手电筒和两瓶催泪喷射器(俗称辣椒水)。 原来,由于王某作案时间都是深夜或者凌晨,为了方便自己作案,更重要的是方便行窃后及时数钱,他专门花大价钱购买两只专业手电筒。另外,因担心在盗窃过程中被别人发现,王某还专门购买了两瓶催泪喷射器,以防被抓后不能及时逃脱。 据了解,王某,39岁,烟台龙口市人。21岁时入伍,一直在福建当兵,4年后退伍回到老家龙口。 曾是受害者 打起了患者的主意 退伍后的王某一直在家务农,没有稳定工作。之后,王某的母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财物被盗,王某气愤之余也动起歪脑筋:医院东西容易偷,而且面对的都是病人,相对安全。从此,王某走上歪门邪道:专偷医院患者或陪护人员。 1999年,王某因盗窃被龙口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8年王某又因盗窃被莱西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9年出狱。 两度牢狱生活都没有让王某接受教训,出狱两年后,他再次走上盗窃的道路。5月30日,疯狂作案30余起的王某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抓获。
| |